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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11-09-08

我省2011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 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于2011年5月26日至 6月5日进行,本次检查共分八组进行,中心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凡勇同志作为检查五组(邵阳、怀化检查组)成员参加了本次检查工作。

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低劣、腐败现象频发等问题,已经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威胁国家经济基础。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1]11号)、《关于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的通知》(中治工发[2011]1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

本次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结合进行,对2010年6月30日以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2010年秋季中央和省检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要督促各地各部门把扩大内需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首要任务,确保中央、省投资重点用于完成在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必须上的项目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要认真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对因失职渎职致使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处理。

本次检查着重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治理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行为
(三)治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治理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五)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房地产开发规划审批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有效遏制。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