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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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调查责任主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1、项目名称: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桂东支线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桂东支线工程位于株洲市和郴州市,管道起自炎陵末站,经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龙溪乡、水口镇、中村瑶族乡,郴州市桂东县沤江镇到达桂东末站,管线全长79km,管径为219.1mm,管道输气设计规模为0.89×108Nm3/a,设计压力4.0Mpa。全线新建工艺站场1座(桂东末站),改造工艺站场1座(炎陵末站,属“衡南—炎陵”管道);全线设阴极保护站2座,与输气站合建;沿线共设线路截断阀室3座。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总投资约为30379.9万元。
1、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2)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公众意见调查及反馈;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选址的可行性及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
1)名称: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2)联系人:易总
3)联系电话:15084730827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工
3)联系电话:0731-84517845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