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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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进行长沙市滨河路(劳动东路~黄江大道)道路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a)项目名称:长沙市滨河路(劳动东路~黄江大道)道路工程
b)建设单位: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c)项目性质:新建
d)总投资:35603万元(含征地拆迁费17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72.5万元。
e)路线走向:滨河路(劳动东路~黄江大道)道路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劳动东路,南至黄江大道,全长2.66km,属于城市次干路。
f)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含电力埋管施工图)、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工程概算等工程(由专业部门承担电信、燃气、自来水等除外),仅有一座匝道桥,不新建任何涉水桥梁。
g)工程进度:整个工程安排在2014年12月~2016年12月完成。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a)水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施工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只要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如施工生活垃圾及弃渣妥善处理,避免因强降雨造成的弃渣冲刷产生含泥废水进入水体等,可避免或减轻对项目周边水体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严禁排入浏阳河,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降尘及绿化用水,生活废水通过预处理后作为农肥。
2)根据同类工程预测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污染物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b)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扬尘。由于本工程施工期较短,因此它们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程度较小、影响范围不大,而且主要是短期影响。在采取经常洒水、降尘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后,这种短期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拟建道路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将成为影响沿线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但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c)声环境影响
1)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范围白天最大可能达到距施工场地70m的区域,而夜间则可能达到距施工场地210m范围。建议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各种施工机械操作的时间,同时应文明施工,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取得村民的理解。
2)根据预测,本项目近中远期昼间均达标,夜间近期能达标,中远期夜间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评价建议在优化道路设计加强绿化建设,尽可能的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d)固废影响固体废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弃渣约9679m3,将由长沙市渣土办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筑路剩余材料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
e)生态影响
1)本项目施工将破坏沿线植被,对评价区域内生物量和生产力将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损失量不大,区域生态环境可以承受。
2)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和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布,对区域现有动物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导致动物多样性降低。
固体废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弃渣约34053m3,将由长沙市渣土办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筑路剩余材料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
g)社会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沿线基础设施及征地拆迁影响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有利于改善区域交通环境、有利于环境改善、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使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项目不利因素分析
滨河路(劳动东路~黄江大道)工程与浏阳河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伴行,最近距离约40m;道路起点位于浏阳河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上边界约1km,距离榔梨水厂取水口约2km,临近水体的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
针对上述环境不利因素,本次评价建议:
a)采取交通控制措施,设置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警示牌,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过本项目,可有效减少危险污染物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水质的污染影响。
b)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防止施工期及营运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下游自来水厂取水水质的不利影响。评价建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降尘及道路绿化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生产及生活废水严禁排入浏阳河,由于滨河路接黄兴大桥右转匝道桥不涉及浏阳河水体,因此施工期本项目对浏阳河基本无影响;营运期匝道桥的雨水路面径流随着本项目雨水管道排入光达排渍站,对浏阳河水体影响较小。
c)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措施,有效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尽可能的减少危险污染物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水质的污染影响。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中的交通规划;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规保护要求相符合,且本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管网,预留与周边道路管网接口,届时周边道路管网能与本项目很好衔接。
项目的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将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长沙市滨河路(劳动东路~黄江大道)道路工程不存在重大限制因素,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其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a)建设单位:长沙城投国际会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楚家湖路1号
联系电话:13135280236
联系人:张德
b)评价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地址: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省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42室
联系电话:0731-84517845
联系人:张伶俐
六、提出公众意见范围及方式
a)提出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进行):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5、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b)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请与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联系人联系。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邮寄或亲自送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