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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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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就200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程序,制定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
  3、加强应急管理。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健全和统一全省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及其职能,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宣传,开展应急演练。
  4、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法规。
  5、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财政支出改革,完善和创新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依法行政经费。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6、建立行政决策前的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听证会要做到让群众代表充分表述意见、行政机关认真听取意见,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省政府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院士专家的意见,我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经过院士专家的充分论证。
  7、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决策和合法性论证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合法性论证包括决策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合法性论证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
  8、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决策后评估机制。随时掌握决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社会各方面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
  9、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范围、形式、对象、责任种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创新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0、突出制度建设重点。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社会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湖南,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重大决策,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创新,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11、进一步改进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召开论证会听取专家的意见。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防止听取意见流于形式。进一步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立法的后评估制度。
  12、加强协调,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协调,认真审查把关,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严格审查有关部门职权的内容,特别是严格把好行政许可关、收费关、处罚关,防止利用立法扩大部门职权和乱设处罚、收费项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13、以狠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完成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职权到岗,责任到人。完善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机制,贯彻落实好《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07〕3号),把日常执法监督协调同年度评议考核结合起来,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基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力度,力促实现省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联动局面。制定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认真做好《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修订工作,构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法律保障体系。
  14、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做好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继续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的报备工作。切实抓好市州以下政府和省直部门的报备工作,努力实现有件必备。加大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实行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积极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提出处理意见。
  15、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地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完善的办法。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2007年要全面完成市州一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加大在县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力度。要认真分析《物权法》实施后城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同时,要研究在文化、农业、交通等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6、加强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设定与实施、罚缴分离、当场处罚、告知与听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管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处罚统计分析等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全省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以培训发证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7、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执行受案范围规定,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坚决受理,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权和救济权。
  18、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明显违法或者不当的,该纠则纠,该撤则撤。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公平与效率、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提高办案效果。
  19、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大胆改革案件审查方式,研究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制度、质证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公开查询制度、协调和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
  20、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力量,对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切实查找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力求在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充实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保障正常办案经费、完善行政复议的组织体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21、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例分析、统计报告和备案制度。研究建立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加强对重大个案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
  2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做好应诉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23、适时召开全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抓好全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
  24、继续开展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的督办活动,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设。
  25、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适时启动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
  26、认真做好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工作。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并适时检查下级政府及部门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的情况。
  27、选择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