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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
作者: 时间:2014/1/20 来源: 浏览:5387 次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基本情况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规划范围为: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北至红枫路,东至三环线、西至碧桃路、南至象鼻窝绿地景观山体山脚线,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1.5km2。规划范围内涉及岳麓区的中塘村、天顶村、学湖村、骑龙村以及高新区的桥头铺村、坪山村、雷锋村共7个行政村。

本项目规划区定位为:湖湘城市新客厅——长沙副中心、城市新客厅、生态智慧城。以生态集约建设为思路,建设“两型”社会实验区、城乡统筹的样板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配套服务基地,重点突出国际化商务、会议会展、创新研发等职能,功能以金融办公、会展、居住为主。

规划建设内容: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153.76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55.12hm2,水域面积为52.67hm2,农林用地面积45.97hm2。规划方案中对规划区综合交通、绿地与生态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燃气供应、村庄安置及规划实施计划等作为较为详实的规划。开发规模为规划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m2,其中可经营性的住宅、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268m2,规划区居住人口容量为23.6万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2)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公众意见调查及反馈;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选址的可行性及规划方案的合理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该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规划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邮政编码:410205

      3)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2号五强科技园办公楼

      4)联系人:蒋剑

      5)联系电话:18607319501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2)邮政编码:410016

      3)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09室;

      4)联系人:张伶俐

      5)联系电话:0731-84517845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