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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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4/1/20 来源: 浏览:5387 次 | |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1、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项目基本情况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规划范围为: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北至红枫路,东至三环线、西至碧桃路、南至象鼻窝绿地景观山体山脚线,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1.5km2。规划范围内涉及岳麓区的中塘村、天顶村、学湖村、骑龙村以及高新区的桥头铺村、坪山村、雷锋村共7个行政村。 本项目规划区定位为:湖湘城市新客厅——长沙副中心、城市新客厅、生态智慧城。以生态集约建设为思路,建设“两型”社会实验区、城乡统筹的样板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配套服务基地,重点突出国际化商务、会议会展、创新研发等职能,功能以金融办公、会展、居住为主。 规划建设内容: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153.76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55.12hm2,水域面积为52.67hm2,农林用地面积45.97hm2。规划方案中对规划区综合交通、绿地与生态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燃气供应、村庄安置及规划实施计划等作为较为详实的规划。开发规模为规划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万m2,其中可经营性的住宅、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268万m2,规划区居住人口容量为23.6万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 1)环评单位接受环评任务委托; 2)项目资料收集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公众意见调查及反馈;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选址的可行性及规划方案的合理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对区域环境状况的意见,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保治理工作。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该本项目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规划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1)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邮政编码:410205 3)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2号五强科技园办公楼 4)联系人:蒋剑 5)联系电话:18607319501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2)邮政编码:410016; 3)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09室; 4)联系人:张伶俐 5)联系电话:0731-84517845;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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