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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作者: 时间:2012/5/31 来源: 浏览:6961 次

我单位受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怀化市二水厂厂区内的预留二期用地上
功能定位:市政公用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絮凝沉淀池1座、平流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清水池1座、综合排泥池1座,以及与这些设施相配套的管网与其它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规模:二期设计供水规模为10万t/d,二期工程建设后,二水厂总供水规模将达到其总设计要求,即供水量为20万t/d。
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与噪声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等。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设置施工围档及清洗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轻以上环境影响,以上影响并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净水工艺中产生的含泥沙废水、办公区生活污水、动力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等。
拟采取环保措施:设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于取水口下游300m舞水河段,泥沙经压滤脱水后送怀化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舞水,远期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可做到厂界达标;生活垃圾可及时清运送城市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三、评价结论
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位于二水厂预留用地上。在落实各项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周围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单位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张伶俐
联系电话:(0731)84517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