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单位:怀化市水务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怀化市二水厂厂区内的预留二期用地上功能定位: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絮凝沉淀池1座、平流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清水池1座、综合排泥池1座,以及与这些设施相配套的管网与其它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二期设计供水规模为10万t/d,二期工程建设后,二水厂总供水规模将达到其总设计要求,即供水量为20万t/d。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环保措施:施工期: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与噪声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等。施工期通过采取洒水、设置施工围档及清洗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减轻以上环境影响,以上影响并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净水工艺中产生的含泥沙废水、办公区生活污水、动力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等。拟采取环保措施:设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于取水口下游300m舞水河段,泥沙经压滤脱水后送怀化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舞水,远期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可做到厂界达标;生活垃圾可及时清运送城市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三、评价结论怀化市二水厂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位于二水厂预留用地上。在落实各项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周围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单位等。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八、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联系人:张伶俐 联系电话:(0731)84517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