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Center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图片新闻
中心举办解读《廉政准则》预防腐败辅导报告会
作者:李晓冬 来源: 浏览:2499 次

    9月9日下午,中心在一会议室举行了“解读《廉政准则》预防腐败辅导报告会”,报告会特邀省纪委常委唐东平作详细讲解。省发改委党组成员、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匡竹述,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杨龙昭,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永安,中心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沛皇出席报告会,中心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纪委委员刘军主持报告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报告会。

    唐东平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形成过程和历史背景,深入阐述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系统讲解了《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为大家作了一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精彩报告。

    唐东平在报告中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他介绍,《廉政准则》经过近两年的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新的修订送审稿,2009年1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决定呈报中央审议。修订送审稿先后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印发《廉政准则》。

    唐东平说,《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效力等级高。二是适用对象重要。三是内容比较全面、系统。

    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贯彻实施涉及许多重要的党内法规。为此,《廉政准则》注意与《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保持协调。比如:在处理与《党纪处分条例》的关系上,《廉政准则》定位于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而《党纪处分条例》提供了违反廉洁从政要求行为的定性量纪标准。

    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
(二)《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
(三)《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
(四)《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党和国家的廉洁形象。

    唐东平在讲到当前反腐现状时说,目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现在的腐败形式表现多样化,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所以我们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法律法规也要适应形式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和加强。唐东平还就关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和关于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报告会活动的目的,就是将教育、制度、预防、惩处四个方面内容结合起来,使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带头廉洁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