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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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21/3/30 来源: 浏览:28456 次 | |
一、发布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对“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随着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 建设单位: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石门县新关镇新关社区、楚江街道阎家溶村 项目情况:本期拟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预留烟气消白和二氧化碳脱除场地,并留有扩建余地,其中电厂场址围墙内占地33.17hm2,白竹湾灰场占地7.1hm2。本期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热力系统、燃烧制粉系统、除尘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燃料输送系统、电气系统、水处理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信息系统,供排水系统、贮灰渣场、附属工程、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工程总投资550027万元,计划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于2023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3年10月投产。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现状监测、信息公示,调查公众意见,编制评价报告,报告报送技术审批。 2、工作内容及成果: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环境保护投资及效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以上工作内容及成果最终体现在《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您对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选址区域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3)您认为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4)您认为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的建设将会带来什么样的生态、环境问题; 5)您对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是否支持石门2×660MW燃煤发电工程升级替代项目建设,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可发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至建设单位或评级单位,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五、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名称: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梯云中路8号 3、联系方式:刘国华 0736-5163531 4、电子信箱:143546@qq.com 六、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商务中心2楼2067室 3、联系方式:蒋定坤 0731-84517845 4、电子信箱:8876689@qq.com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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