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调查责任主体。受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协助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铺镇中和铺村养殖基地一场、二场项目 2、建设地点:石门县新铺镇中和铺村 3、工程概要 新铺镇中和铺村养殖一场、二场均拟建年出栏250万羽的优质商品肉鸡养殖基地,每个基地占地面积60000m2,均配备12栋鸡舍,消毒室、发电机房、检疫检验室、门卫值班室等附属设施。每个项目投资3500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恶臭气体 通过对养殖场排放的恶臭气体(H2S和NH3)采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H2S和NH3最大预测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值(H2S浓度限值0.01mg/m3、NH3浓度限值0.20mg/m3)。本项目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厨房油烟废气 本项目厨房煮食产生的油烟拟采取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由于本项目油烟产生量较小,且为不连续排放,经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锅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只在寒冷的季节使用,每年使用约100d。燃用的是生物质,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间少,环评要求项目使用0#柴油,0#柴油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经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鸡舍排风扇、柴油发电机、鸡的叫声、水泵等,柴油发电机、水泵均位于设备间,通过设备基础减震、设备消声器消声、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及绿化隔声吸声等措施后,一般可降低噪声15~30dB(A);鸡叫声被鸡舍隔声后源强降低约1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后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雨水管集流后排入场内的雨水沟渠,排入附近农灌渠。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用做农肥,不外排。因此,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鸡粪、饲料残渣、病死鸡、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工程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事故风险评价结论 本养殖基地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但在运营期间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落实风险评价要求的防范措施之后,本项目营运期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通过饲料的选配,采用饲料中添加EM菌、并采用低氮饲料喂养鸡,能够在源头起到减少臭气排放的作用。 ②除排风口外,减少恶臭气体从鸡舍四周的散发量。并加强鸡舍的通风换气,建设单位计划对每栋鸡舍安装多台抽风机进行换气。 ③本项目在运营阶段,加强鸡场卫生管理,喷洒化学除臭剂,保持鸡舍消洁,减少恶臭的产生。 ④场区广种花草树木,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等,厂界边缘地带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⑤本项目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a)鸡群叫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鸡群叫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为鸡舍隔声,大约鸡群叫声产生源强平均可降低15dB。 b)排气扇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为排风设施设置减振垫,减小风机的振动噪声; ③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在排风扇出风口设置百叶窗,减小排风噪声。 c)风机及水泵噪声防治措施 ①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隔声罩等;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②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如位置于室外的风机、水泵机房;适当增加机房墙壁厚度,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加强场区、厂界绿化工程,种植速生林。 另外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确保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同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的食堂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并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运用于农灌。 ②软水器产生的废水为清洁下水,主要含钙、镁、钠等盐类,硬度较高,pH为酸性,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①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工艺,每次清出的鸡粪全部运至本公司生物肥厂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后用作生产有机肥的原料。 ②本项目采用填埋井对病死鸡进行无害化处置,在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00cm的熟石灰,安全填埋井填满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③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回收再利用,炉渣和除尘渣属于草木灰,是一种很好的肥料,收集后能外售做肥料。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可行,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以避免对周围农业生产和居民的不利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种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常住居民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是否赞成本工程建设; b)是否赞同本工程选址; c)公众对该工程征地拆迁意见; d)公众对于该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e)公众对于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以下部门咨询: 1、建设单位 1)名称: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415300 3)通信地址: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居委会夹山路9号 4)联系人:许兵华 5)联系电话:13548860733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410016; 3)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二楼2067室 4)联系人:舒工 5)联系电话:1897337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