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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
作者: 时间:2018/9/29 来源: 浏览:14838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和湖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8]3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产业园区的发展,以促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重新审视园区的发展方向及环境目标,避免因缺乏引导造成企业无序引进引发的环境问题,科学评估园区产业布局、规模、结构等的环境合理性,推进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严格环境准入要求,防范产业园区环境风险。落实的“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切实为园区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需对经开区开发情况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将有关结论公示如下:
1 益阳长春经开区开发情况概述
1.1 益阳长春经开区规划范围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位于资阳区城区东部,北临白马山路,东至长常高速,南抵资江、幸福路,西靠马良路、白马山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1km2。近期规划面积5.86km2,规划人口3.7万人,规划实现工业总产值280亿元:中远期规划面积7.lkm2,规划人口7.0万人,规划实现工业总产值410亿元。
1.2 功能定位
益阳市长春工业园产业定位为:以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含线路板)及商贸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园区。
1.3 现状开发情况
1.3.1 现状开发基本情况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自1996年实施至今,发展比较顺利,主导产业基本能够按照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发展。益阳市资阳区政府、益阳长春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对经开区先后投入资金进行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目前,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为企业入园创造良好条件。
长春经济开发区现状已开发建设用地418.72hm2,土地开发率达到59.0%,根据开发规模判断长春经开区现状开发规模仍属于规划近期。已开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以工业、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其中,工业用地271.76hm2、道路广场用地66.93hm2、公共设施用地29.75hm2。未开发建设用地主要为水田、菜地和水域,规划建设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
1.3.2 现状工业产值及产业类型
益阳长春经开区2016、2017年产值分别为176.9亿元、163.3亿元,主导产业(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占开发区工业增加值的70%。
益阳长春经开区内产业类型较多,有17个产业,其中企业数量分布主要集中在机械加工和电子信息产业,占比分别为25.9%和20.4%;规划的主导产业(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商贸物流)占比为53.7%。
1.3.3 现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经开区现状取水来自益阳第二水厂,其供水规模分别为12万m3/d,以资江为供水水源,其供水水量、水压、水质均满足开发区用水需求。
经开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经开区内生活污水及处理达标的工业废水一起排入开发区东南方向的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资江。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提标扩容,处理能力为8万m3/d。
经开区内已建成道路包括:迎春路、五福路、马良路、资阳大道、幸福路、文昌路、贺家桥路、白马山路。
益阳市现已实现天燃气供应,经开区内能源主要采用电能、天燃气,部分企业使用其它能源(生物质能源)。
1.3.4 现状拆迁安置情况
目前涉及的拆迁安置均为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由于征地需求进行的拆迁安置,已完成拆迁安置604户,约1800人,
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益阳长春经开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苯和甲醛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本次跟踪评资江断面地表水监测各项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本次跟踪评价设置的4处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级标准。
本次跟踪评价除N1园区东边界和N5园区东北边界昼间噪声值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N1和N5超标原因为受长张高速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本次跟踪评价所有的土壤和底泥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标准中水田和果园标准。
3 资源承载能力及后续发展环境容量
3.1 资源承载能力
长春经开区现有供水能力已能满足目前工业园用水需求,待四水厂建成后,能满足长春经开区的后续发展用水需求,经开区发展用水能够得到保障。
经开区现由110kV清水塘变电站供电,可满足各企业用电需求,规划通过益阳市城北110kV变电站,对园区实行双向供电,供电能力能够满足经开区发展用电需求。
目前经开区现人均占地约141.9m2,在土地资源承载力范围内,且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3.2 后续发展环境容量
后续发展中经开区SO2排放量占最大允许排放量的11.1%,NOx排放量占最大允许排放量的1.8%,可见经开区后续发展废气排放量均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能够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后续开发中经开区COD排放量仅占纳污河段最大允许排放量的0.5%、NH3-N排放量仅占纳污河段最大允许排放量的0.8%,可见经开区后续发展污水排放量均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 经开区开发现状综合论证
4.1 用地合理性
目前经开区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三类用地区域内已建设电子产业园集中引进电子信息(含线路板)企业,整体布置在园区东侧和东南侧,与规划相符;其余机械加工和电子元器件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二类和一类工业用地范围内,其中二类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布置在资阳路两侧,与规划相符;一类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五福路以南,与规划用地相符;仓储物流用地已布置在园区西北部,与规划用地相符;因此,经开区功能区布置相对合理,位置相对明确,产业相对集中。
经开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北北东风,益阳市城区位于长春工业园的南面,不位于工业园的上风向,与园区之间有资水相隔。资阳区城区位于园区的西面,位于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且在园区与外界居民相接的部位,基本都布置商业、居住、物流、一类工业等污染产生相对较小的企业,西边界马良路两侧设置了绿化隔离带,用地布局相对合理。
但仍存在:1)用地规划和生态建设问题;2)拆迁安置问题;3)用地类型不符问题。
4.2 产业规划符合性
划的主导产业(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商贸物流)占比为53.7%。总体来看,经开区内企业与经开区规划产业定位符合,但产业类型较多,不利于产业集中和资源综合利用。
4.3 经开区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目前区域环境质量受经开区影响较小,且根据后续发展影响分析及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可知经开区后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用区域剩余环境容量比例较小,长春经开区近几年来环境空气质量变化不大,随着园区内各企业环保措施的落实和严格监管,区域的污染物排放得到了合理控制,环境质量未恶化。
经开区后续发展污水排放量均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随着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的完毕,经开区的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经开区水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目前经开区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随着经开区的后续开发,入园企业在做好防渗、防漏、监控等措施后,切断了经开区废水对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可保持经开区目前地下水水质状况不会恶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可达。
近年来随着经开区企业愈发集中,区域人流量及车流量的增大,区域场界昼间噪声值总体升高。随着经开区的后续开发,入园企业在做机械设备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经开区做好道路的绿化措施后,经开区环境噪声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规划实施后,在采取并有效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率均能实现100%,规划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目标可达。
5 总量控制
长春经开区近期COD已超出近期总量控制指标,跟踪评价建议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应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湖南益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为依据,鼓励区内企业采用节水工艺,提高区内企业的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在资江纳污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前提下发展经济,确保区域地表水水质不降级,守住水环境质量底线。
由于长春经开区近期SO2、NOX已超出近期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跟踪评价建议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在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入园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限制大量排放气型污染物的企业入园。
6 经开区后续发展建设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与措施
6.1 水污染物减缓措施
6.1.1 地表水污染减缓措施
①加快推进城北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工作,完善经开区内重点水污染源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
②规范企业排放口设置,一个企业只能设一个排污口,鼓励设置流量计和pH计。
③经开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经开区雨污管网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漏,每2年至少检查1次,发现有破损点及时修复。
④大力推进经开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开展中水回用,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
⑤经开区应加大工业园企业内和企业间的水资源重复利用推进力度,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对用水量较大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企业生产废水可作为厂区或者园区景观用水及杂用水重复利用。经开区在城北污水处理厂调试完成后考虑城北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回用。
6.1.2 地下水污染减缓措施
①各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针对区域发展潜在的地下水风险,经开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危废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防止泄漏的发生;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质;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
③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强对经开区内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根据区域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在区域内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长期监控、预警体系。
④督促各企业执行分区防控措施。
6.2 大气污染物环减缓措施
①各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应集中收集,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对现有废气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及污染控制措施,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②加强VOCs污染控制,开展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进一步梳理区内无组织排放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机废气污染治理。
③进一步推进天然气替代其他燃料,完成整个园区的清洁能源的替代。
6.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各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②加强厂区绿化。要求企业加强高噪声设备及其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
③加强工业区内道路的交通管理;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防护林带。
6.4 固体废物处理方案
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从末端控制向全过程监督管理转变。经开区内各企业应从循环经济理念及清洁生产要求出发,通过源头节约、技术提升、废物循环利用及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废物产生量。继续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和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固体废物交换信息平台,实现固废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及最终去向的详细台账。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等必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进行。
6.5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要求经开区内各企业确保废气长期达标稳定排放,控制废气中的重金属等物质排放量,减少对周围土壤的累积环境影响。
坚决杜绝生产废水向周围农田和水体直接排放,确保生产废水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
做好初期雨水收集措施,避免初期雨水未经收集直接外排污染水体或土壤。
6.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目前经开区有部分未开发地块,在经开区后续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经开区应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对经开区目前环境应急资源的调查,针对工业区在环境风险防范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a)经开区应建立日常应急体系
经开区应尽快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形成资阳区应急预案、长春经开区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的三级架构应急预案体系。
b)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机制
经开区内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报经开区管委会备案,经开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更新经开区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c)加强经开区应急队伍管理
重点加强对企业的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应急救援的顺利有效进行。
d)完善应急培训演练管理机制
区内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要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经开区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实现培训演练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e)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为防治企业发生多米诺连锁事故,经开区遵循关键区域重点防范、重大事故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原则,建立单位自救、企业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区域联防联动机制,这是事故发生后能够控制事态扩大的有效举措。
f)水环境三级防控措施
形成企业储罐围堰、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的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体系将风险控制在事故风险单元内,二级防控体系将风险控制在厂界范围内,三级防控体系将风险控制在污水处理厂范围内。
7 综合结论
益阳长春经开区目前主导产业与规划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环境管理体系、应对环境风险体系有待完善。总体来看,经开区规划实施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未超出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采取的措施可行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恶化,经开区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经分析,经开区后续发展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区域仍有足够的环境容量供后续发展,绝大多数公众对经开区的发展持支持态度。经开区在后续开发建设中需要进一步落实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并按本跟踪评价报告书所提的调整建议解决经开区现状及下一步开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应对环境风险体系,确保经开区基础环保设施有效运行,应对突发环境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采取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后,经开区三废污染能得到全面控制,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区域环境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经开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8 联系方式
8.1 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名称: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东路马良国家安居小区北苑附近
3)联系方式:冯电   13487829825
8.2 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商务中心2楼2067室
3)联系方式:蒋定坤  151114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