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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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8/9/29 来源: 浏览:14559 次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在中西部地区培育一批城市群”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依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高效一体城市群,积极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带动周边衡阳、益阳等5个副中心城市,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推进益阳益沅桃城镇群等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的战略 思路,在全面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城市群体系网络,益阳市规划局组织力量编制了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此规划是培育发展益沅桃城镇群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依据益阳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对益阳、沅江、桃江城镇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镇体系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目前该规划正在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现将有关结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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