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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 时间:2018/9/29 来源: 浏览:14455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结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在中西部地区培育一批城市群”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依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高效一体城市群,积极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带动周边衡阳、益阳等5个副中心城市,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推进益阳益沅桃城镇群等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的战略 思路,在全面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城市群体系网络,益阳市规划局组织力量编制了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此规划是培育发展益沅桃城镇群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依据益阳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对益阳、沅江、桃江城镇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镇体系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目前该规划正在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现将有关结论公示如下:
1 规划概述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地点:益阳、沅江、桃江。
总规划区面积:2712km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益阳市益沅桃城镇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2 规划范围
益沅桃城镇群规划区面积约2712km2,包括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城区、桃江县城及周边乡镇,共8个街道和23个乡镇。核心区面积约1000km2,包括益阳城区、沧水铺镇、衡龙桥镇、泉交河镇、笔架山乡、兰溪镇、迎风桥镇、长春镇、新桥河镇、谢林港镇;桃江县城、浮邱山乡部分;沅江城区。
1.3 发展定位
形成为“一节点一中心六基地”益沅桃城镇群结构;一节点:长江经济带的区域性重要节点;一中心:洞庭湖区域中心;六基地: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基地、休闲旅游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新能源基地、湘中北现代商贸物流基地。
1.4 规划用地布局
a)空间布局:
规划期末形成“一核三心、一带两轴”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即益阳市主城区,是城镇群发展的核心。
“三心”,即东部新区、桃江县城、沅江城区三个次中心。
“一带”,即长益常经济发展带,围绕银城大道、长益常高速及长益常城际铁路和国道319等重要交通干线,依托益阳市主城区、东部新区、衡龙新区以及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平台,贯穿益沅桃城镇群西北至东南的产业聚集带。
“两轴”,即益沅发展轴和益桃发展轴,是城镇群沿沅益一级公路和桃益一级公路布局生产力的两条重要发展轴线。
b)用地布局
益阳城区:益阳城区主要是“东接东进”,依托银城大道轴线发展,将东部新区打造成城镇群的重要次中心、对接长沙的桥头堡;依托高铁枢纽建设,打造高铁新城;依托资江风貌带建设,优化江北及其他区域的规划和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综合实力、综合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至2020年,益阳城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4.4km2以内(含主城区88.78km2、东部新区建设用地15.6km2)。
沅江城区:沅江城区依托沅益一级公路以南进为主要方向,主要在胭脂湖街道向南发展,对接益阳市中心城区。至2020年,沅江城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9km2以内。
桃江城区:桃江城区依托桃益一级公路以东进为主要方向,对接和融入益阳市中心城区。至2020年,桃江县城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8.5km2以内。
1.5 给水规划
加快推进城镇群饮用水源工程、第二水源地建设。益阳城区以资江作为城市主要供水水源,近期增加桃花江水库、迎风桥水库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将地下水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鱼形山水库为景观水源;沅江市区以白沙长河和胭包山水库为主要饮用水源;桃江县城区以资江为主要饮用水源。
资江为城镇群主要供水水源,加大对资江(城镇群段)水源段的保护力度。
1.6 排水规划
益阳城区、沅江城区、桃江县城采用分流制,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可灵活采用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益阳城区建设8个污水处理厂、沅江城区建设3个污水处理厂、桃江县城建设3个污水处理厂。重点镇、一般乡镇自建污水厂,所选工艺应尽量采用工艺简单、投资省、能耗低、管理易、效果好、运行成本低;规模较小的污水厂可采用人工湿地、人工快渗等工艺。
推进现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及产业集中区排涝泵站等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
1.7 能源规划
推进城镇群油气管网建设,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构建清洁安全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近期新建“湘潭—益阳”天然气支线,在东部新区与资阳区新建天然气门站与天然气储配站。远期新建“益阳-桃江-安化”天然气支线,并在桃江县城新建天然气门站一座,为桃江及沿线城镇供气。发挥经G234至沅江的次高压输气管道作用。城区周边及周边乡镇逐步实现管道天然气供气,形成区域天然气供应一体化。
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容量
2.1 环境质量
根据常规监测资料和近三年的监测资料分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区域饮用水涉及的资江、白沙河、后江湖、桃花江水库、迎风桥水库水质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2.2 环境容量
对比区域大气污染物预测排放量与理想环境容量,项目所在区域尚有足够的环境容量。益沅桃受纳水体剩余环境容量充足。
3 主要环境影响及主要减缓措施
3.1 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a)影响
①正常排污情况预测结果分析
经分段收集资料和预测对比显示,在各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出水正常情况下,枯水期正常排放时,叠加背景值后,COD、氨氮预测值没有超标水域。
③非正常工况下排污情况预测分析
污水处理厂出现非正常工况下排放时,废水未经处理枯水期排放时,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河段出现超标带,石油类超标严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b)减缓措施
主要减缓措施:①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循环使用。②加快冷水江市城市管网建设,从而减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资江等水体。③施工建设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必须将其收集简易处理后再行排放,禁止直接排放,尤其是禁止向农田、水体排放。
3.2 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a)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益阳、沅江、桃江2020年和2030年SO2、PM10、NO2预测值全部达标。各敏感点在大气稳定度为F条件下叠加背景值后,SO2浓度、NO2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总体上,益沅桃城镇群大气污染物按达标排放控制,对区域环境空气污染影响不大,是区域大气环境可承受的,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区划功能。因此,益沅桃城镇体系规划建设不会造成大的环境影响。
b)减缓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形地势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合理布置沙石料堆场、混凝土搅拌场等施工场地。②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尽量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针对易扬散物料的运输及堆存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露天堆置,减少扬尘散失量。③对于开发过程中地表裸露区域,加大洒水力度,同时做到有计划开发,开发一片,保护一片,尽量减少地表裸露区域,对于施工车辆,在该区域,降低车速,减少扬尘污染,主要交通干道及施工作业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④施工作业期间,采用清洁燃料作为能源,减少气型污染物排放量。⑤有效控制餐饮业、职工食堂油烟废气污染,要加强环保意识,炉灶锅台必须安装抽油烟装置及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必须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⑥加强城交通网络基础建设与管理,改善路面条件和清洁卫生,道路两侧硬化或绿化率达到100%,减少道路扬尘。⑦能源使用以天燃气为主,电能为辅,到2030年规划期末生产和生活全部用天然气和电能。⑧铁路沿线、仓储用地边缘以及居住用地的周边必须按规划建设足够的绿化用地,以减少内部组团之间以及外部环境对生态城的影响。
3.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与环境影响
a)环境影响
工业噪声源主要是各企业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级在85-120dB(A)之间;另外还有城东生态城内外公路的交通运输噪声65-85dB(A)之间。
数据表明,室内强噪声源昼间在室外10m处、夜间在室外20m处基本可达到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特强噪声源则需距源60m以上方可满足要求。为此,规划区域各企业强噪声源布置应与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保持60m以上的防护距离,否则将不同程度的受到工业噪声的污染影响。
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建成后,各运货车辆和人员车辆将会有较大增加,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的城东生态城的主干道两侧,噪声容易超标,根据分析,距主干道两侧征地边界37m,次干道支路28m为噪声防护距离,不得布置学校、居住区。宜尽可能将居住区布置在距主干道征地边界84m以外,次干道支路52m以外的区域,并在道路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b)减缓措施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工艺及设备,控制噪声的产生;②针对强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定期维护检修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减少噪声发生量。③优化区域总体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在靠近交通干线两侧30m范围内不得建设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④城市主、次干道红线与最近的敏感建筑之间应至少保持30m左右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可以设置绿化带、市政公用设施等非噪声敏感建筑。⑤完善规划区域交通控制与实时管理系统,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确保车流量畅通,避免道路拥堵,有效降低车辆刹车、启动、鸣笛声。⑥铁路干线两侧绿化防护和规划控制。
3.4 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处理方案
规划区域一般固体主要为产品废包装,无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产生送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应避免与生活垃圾混合,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建设临时贮存场。
3.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a)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①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建设中占用的绿地在工程完工后,绿化相应的面积予以补偿;
②对区域内,坡度较大、植被较好的山坡林地应予以保护,维持其不变。
③针对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其相适应的绿化计划,并可采取异地补偿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④须做好占用耕地补偿工作,做到占补平衡。
b)环境绿化美化
①制定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的综合管理规定,加强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管理,以地方法规和政策推进的形式和手段,促进各单位等进行绿化、美化,并对绿化带进行日常维护。
②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点为行政办公及居住区内街头小块绿地和住区、厂区内部散点绿地,线为区内外道路和铁路两侧,以及工业用地与公共设施用之间的防护绿带,面为规划区内及周围生态绿地。
③绿化隔离带
主干道和过境交通两旁设置30-50m的绿带,保留生态绿地,结合沿河绿地,形成整个园区的公共绿地。
c)古树名木保护
对于古树名木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在树冠外缘三米内严禁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污水污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行为。
4 规划符合性分析综合结论
4.1 规划协调性分析结论
通过对比分析,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湖南湘江新区发展规划(2016-2025)》、《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2013年调整)、《益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3年修订》(2013年)、《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桃江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5)》等综合规划,与益阳及主城区、沅江和桃江的相关环境保护、交通、能源、市政等单项规划相协调,并且符合《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 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 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4.2 发展定位合理性分析结论
益沅桃城镇群总体规划将形成为“一节点一中心六基地”益沅桃城镇群结构;一节点:长江经济带的区域性重要节点;一中心:洞庭湖区域中心;六基地: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基地、休闲旅游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新能源基地、湘中北现代商贸物流基地。
规划已现有产业为基础,工业优化产业结构,集中在各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中发展,其它区域主要发展商贸、休闲、旅游、居住及现代服务业,实现了第二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企业,集中打造新型工业基地,积极实施新能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管理,符合新型城镇化要求,发展定位符合国家及省市发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较为合理。
4.3 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规划期末将形成“一核三心、一带两轴”的空间发展格局。规划立足于现有和未来即将建成的铁路、公路和资江等为发展轴和产业带,充分发挥和挖掘现有产业潜力,合理布局,形成主城区、东部新区、沅江城区和桃江城区四个主要发展点,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实现环境保护,规划布局合理。
益阳城区的“东接东进”战略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充分对接长沙市发展;依托高铁枢纽建设,打造高铁新城;依托资江风貌带建设,优化江北及其他区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建设沅江城区和桃江城区,有利于提升中心城区综合实力、综合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
综合来看,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布局合理,对发展规模进行了合理控制,在落实配套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情况下,可实现协调发展。
a)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规划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标准。由于规划区域融合了工业、商业、行政办公及居住等主要功能,因此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规划合理。
b)水环境功能分区
目前规划区域资江及各支流、白沙河、后江湖及相关水库等功能区划符合湖南省及益阳市相关水与功能区划要求,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有利于水资源保护,规划合理。
c)声环境功能分区
规划区域主要声环境功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中公路交通干线中心线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铁路交通干线边界外35m范围内执行4b类标准,区域内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按照分区,规划合理。
4.4 综合结论
规划实施后,城镇现有区域的各方面得以完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城镇扩大区域原始的农业生态环境变成了城市生态环境,人口激增,环境压力增大,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在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城区环境质量可以得到保证。
总体看来,益沅桃城镇群总体规划符合上层规划与相关规划相协调,规划目标、定位和功能布局总体合理。在采取报告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后,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并且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益沅桃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其在经济、社会方面的效益非常显著。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益沅桃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5 联系方式
a)建设单位:益阳市益沅桃城镇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黄雅倩
通讯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23号
电话:0737-3558986
b)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定坤
电话:0731-84517845          15111424007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商务中心2楼2067室